郧阳科技学校20xx年阳光工程自查报告2

郧阳科技学校20xx年阳光工程自查报告2

郧阳科技学校20xx年阳光工程

自 查 报 告

始建于19xx年的郧阳科技学校坐落于武当山麓、汉江之滨、十堰车城以北18公里的郧县县城,是教育部首批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第一批立项建设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学校校园占地209亩,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拥有在岗教职工296人,在籍各类学历教育生(员)6000余人,年均培训富余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和其他人员10000余人,是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短期培训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职业学校,也是目前湖北省办学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之一。常年开展汽车驾驶、“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就业技能培训”、“安监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多年来,在省、市、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逐步提升,办学效益日益明显,为地方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先后获得了“湖北省安全文明校园”、十堰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十堰市“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十佳驾校”、“全国文明诚信优质服务驾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xx年,我校开始承担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几年来,我们认真组织,积极培训,圆满完成了每年的培训任务,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了应有贡献。总结学校在阳光工程培训方面的工作,我们认为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根据我县农村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专业

20xx年我们根据我县农村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开办了农机使用与维修、农产品加工与贮藏、畜禽繁殖员、动物防疫员、动物养殖员农村经纪人等专业。及农户实用技术培训共计1600人的培训任务。

二、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方便农村劳动力培训。

自20xx年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学校严格按照省阳光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扎实推进培训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我校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健全机制,实现校企联合,形成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学校落实的良好局面。为了推动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我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中层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小组”,教务处、实习处、驾校具体负责培训和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并有序转移作为学校一项常规工作来抓,作为一项增加地方经济收入的富民工程来抓。在培训过程中我们注重培训的过程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培训准备上:做到“充分周全”。每位学员手中做到“四个一”。即一本教材、一支笔、一个笔记本、一个资料袋。在教学准备上做到“四有”。即有师资、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

在培训模式上,体现“灵活方便”。把培训送到田间地头。为适应阳光工程培训调整和转型的需要,培养更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切实把阳光工程政策落实好,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农民”的培训宗旨,在教学的组织上,实行送培下乡,将培训课堂搬到农民的家门口,搬进田间地头和畜禽养殖场,实行“面对面”、“手把手”地教学。这样既节省了农民参训成本,方便了农民参训,又提高了培训实效。

在教学方法上,突现“实用实效”坚持“两结合,两为主”。针对农民文化基础知识薄弱的特点,为提高培训实效,学校坚持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以实际操作为主;坚持课堂授课与现场指导相结合,以现场指导为主,把参培农民带到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等实训操场基地,现场授课,现场指导,让农民很快地实现了由知识向技能,由技能向财富的转变。

在培训管理上,力求 “务实扎实”。一是坚持培训时间不缩水;二是坚持开班和结班监管制度。对于组织的每一个培训班,学校主动邀请县农业局、财政局有关领导参加,由农财两局负责上好阳光工程培训第一课。农业局负责同志主讲阳光工程政策的有关内容,财政局负责同志对照培训卡的名单照片与现场参训农民逐一点名核实确认;三是坚持培训跟班管理制度,每期培训班安排专职班主任跟班管理;四是坚持培训记录制度;五是坚持学员考勤点名制度。有效地确保培训质量。

三、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政策,台帐规范

学校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对每期的台帐,及时上网,及时上报培训进度,学员培训的各种档案资料健全。

由于学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极大地促进了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正是学校近几年不断地探索和开拓,努力地改革和创新,使学校在阳光工程培训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极大地丰富了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在不断地为当地农民增收的同时,也使学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展望未来,郧阳科技学校将在各级领导和关怀支持下,依托“培训基地”这个平台,发挥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和辐射功能,创新工作思路,开拓进取,把这项惠及郧县农民的富民工程做得更好、更全、更快、更新,与日俱增,为加快郧县地方经济建设,构建和谐郧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郧阳科技学校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南溪县20xx年阳光工程自查报告


南溪县20xx年阳光工程

自查验收总结

市农业局(阳光办):

根据省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xx]23号)文件精神要求,县阳光办于3月x日召开领导组会议,3月x日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学校领导召开了项目基地认定会,全面启动了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在省、市阳光办和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县阳光办狠抓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监管,圆满完成了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就业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完成情况

1、示范性培训任务。20xx年省上下达给南溪县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任务1000人,现已完成培训任务 1000人(其中,建设局培训建筑工138人,就业中心培训制线工301人,农广校培训沼气工64人,花炮制造工131人,农产品生产工295人,餐饮服务71人),完成任务的100%。

2、转移输出任务。20xx年省上下达给南溪县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转移输出任务800人以上,实际转移就业995

人,就业率达99.5%。

3、引导性培训任务。引导性培训任务11400人,实际完成培训1197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5%。

二、社会经济效益

1、社会效益良好。一是让农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过“阳光工程”项目的开展,使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支农、惠农,促进农民增收的信心和决心,使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阳光工程”已经家喻户晓,广大农民深切体会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关怀。二是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技能。通过培训,使农民更新了观念,增长了知识,增强了技能,提高了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由于有了技术,就业的机会多了,工作的环境和待遇比没参加过培训的农民要好得多。三是实现了农民工的有序输出。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有序转移就业,使农民工学有所用,提高了农民工就业的层次,赢得企业的认可。四是促进了全县劳务经济的发展。阳光工程为我县劳务开发作了有益地探索,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一条新道路。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外出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有力地促进了县域劳务经济的发展。

2、经济效益明显。根据我县的相关资料统计,我县农民外出务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不足600元/月。据调查,今年通过阳光工程培训输送到就业单位的学员平均月收入达800

元,平均增收300元/月以上,按培训后转移就业的995人计算,月总增收298500元。据统计,我县20xx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劳务增收近400万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积极宣传。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分管农业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强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潘伯 根,农业局局长舒华,农工办主任陈吉银为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规建局、县劳务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溪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阳光办),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县阳光办和各培训学校利用电视台、报纸、《招生简章》、标语、路牌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阳光工程”在我县已经家喻户晓。

2、公开进行项目基地认定。县阳光办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县阳光办于3月x日召开领导组会议,3月x日组织有关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和学校领导召开了项目认定会,认定了南溪县农广校、县劳动局就业培训中心、宜宾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南溪县分站3个单位为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落实了培训任务。

3、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在认定会上,明确了培训单

位法人对培训、输出、就业、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的真实性负责。在培训工作中,各培训单位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明确了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4、推行“第一节课”制度。县阳光办坚持上好开班第一节课,讲解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及国家补贴政策,核实学员身份,指导学员填写培训券。同时,今年县阳光办还统一制作了各培训基地培训期数的布质横幅,专门用于每期开学和结业典礼。

5、坚持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县阳光办每月及时督促各培训基地月报工作,保证了工作进度月报表和培训转移就业台帐按时报送。

6、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监督检查。从阳光工程启动开始,县阳光办经常到各培训基地检查,核实班次和学员身份,检查公示情况等。并按各培训基地培训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电话抽查,了解培训农民工就业待遇等情况。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县阳光办及时给培训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培训基地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县阳光办还加强了对学员的就业跟踪调查回访工作,深入到工厂、工地等生产一线对就业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其工作待遇等,并做了详细的抽查笔录。从县阳光办组织的抽查来看,全县的培训转移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验收报帐。根椐《财政部、农

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县坚持以农民受益为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培训补助资金以培训券的形式直接补助给受培训农民或通过降低收费标准补助给培训机构。县财政局、阳光办收到培训基地资金申请报告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基地凭培训券、培训转移就业台帐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时向培训机构拨付补助资金。县财政、农业部门设立了阳光工程培训资金补助专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拨到位,没有套取、挪用培训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县阳光办本着从严的标准,进一步对学员是否是农民身份、年龄是否超标或不够、是否是转移到非农职业、是否本人填写培训券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做到了严把最后一道关口。

8、县上配套了相应的经费。20xx县财政配套了阳光工程项目工作经费1.2万元。同时,从大教教育、大统筹专项资金中安排了84230元作为阳光工程培训中对学员的生活、交通补助。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培训机构比较少,有资质的单位如南职中不愿意干,没有资质的个体户想干又不符合要求。

(二)部份培训对象的文化水平较低,填写的培训卷及

补助名册、就业培训台帐等不够规范。

五、自查结论

这次自查,我们主要通过座谈、查阅文件、查看资料、现场抽查、跟踪调查、深入到人等形式,对全县各培训基地进行了检查验收。从总体上看我县今年阳光工程工作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首先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成立了南溪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培训基地成立了“一室两部”,各部门人员落实到位。二是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资金及时划拔到位,管理规范。转移就业台帐真实可信,培训券填写规范,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招投标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健全。三是任务完成,效益显著。完成了20xx年1000人的培训任务,转移就业率达99.5%。经培训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月均增收300元以上,全县阳光工程劳务增收达350万元以上。南溪县阳光工程培训实现了农民满意、培训学校满意、政府满意。

综上所述,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省、市阳光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成效显著。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自查得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〇〇八年x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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